2018新疆阿克陶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17名)

2018-12-03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2018新疆阿克陶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17名)已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阿克陶县人民医院发展需要,提高医疗及护理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无编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人员“自愿、服从分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参考岗位需求表;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政审不合格人员;
  2.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
  3.已被政府部门聘用为同等待遇的人员;
  4.国家公职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被辞退或开除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笔试、面试(康复治疗师和电工现场操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同时下载和填写《2018年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8年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及政审: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到阿克陶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政审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日—12月7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2月3日—12月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4.在线报名网址:http://120.68.193.196:88。
  5.考生报名经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合格后,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6.考试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建档立卡的贫困考生持乡镇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未脱贫),可免考试费用。
  7.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在填写《阿克陶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政审登记表》时应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否则因停机或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考生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笔试、操作考试安排
  1、具休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操作考试内容:
  ①临床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医师)、维吾尔医医学基础知识(维吾尔医医师)、临床药学基本知识(药剂师),会计学基础知识(会计和出纳),无操作考试;
  ②康复治疗师和电工现场操作,无笔试;
  ③办公室文秘:公文写作;
  3、合格分数线。
  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安排
  1、面试组织。面试由阿克陶县人社局和与阿克陶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2、具体面式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面试时,面试入围人员须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原件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操作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初次体检后,体检不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由阿克陶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知复检。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阿克陶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时间为2018年12月16日—2018年12月20日。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入围人员的政治素质(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由考察对象填写《考察表》,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公示栏进行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阿克陶县人民医院报到,与阿克陶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阿克陶县人民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工资待遇:中专2900元、大专3100元、本科3300元,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360元(以上工资待遇包括五险、大病医疗保险,另:营养费、夜班费、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另行计算),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聘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纳入编制。
  4、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908-7655104
  举报电话:0908-7655100
  附:
  阿克陶县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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