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15名)

2019-10-13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2019新疆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公告(15名)已公布,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6日10:30—10月16日19:00(均为北京时间)。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简章
  根据石河子市城市火灾防控需要,为全力保障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合同制消防员。
  一、招聘计划
  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户籍不限;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年龄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持B2以上驾驶证人员、持有国家认可救援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不色盲、不口吃;
  (四)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报名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退役军人或政府专职队、企业消防队工作1年以上者优先聘用;
  (七)对有专业特长的人员优先聘用;
  (八)下列人员予以加分:
  1.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加20分,其中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加30分,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加25分;
  2.其他部队退役军人加10分,其中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加20分,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加15分;
  3.具有1年以上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10分;
  5.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20分、省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加10分、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加5分;
  6.持B2以上驾驶证的加10分;
  7.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加5分,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加10分;
  8.持有国家认可的救援证书的加15分。
  三、下列人员不在公开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四)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的;
  (五)曾拥有外国国籍的;
  (六)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七)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发布《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查、面试、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简章》
  《简章》在石河子市政府网(http://www.shz.gov.cn )、石河子就业创业平台、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微信搜索帐号:“石河子消防”、“石河子就业创业平台”添加关注即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1)及身份证、毕业证,并交上身份证、毕业证的复印件三份。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所有证书(件)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并上交三份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符合加分及优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书(件)材料,其中: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具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及单位
  工作证明原件的复印件三份。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试标准及内容按照《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执行。
  3.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分在体能测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1次。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根据体能测试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1.根据安排,参加体检的人员施行集中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对人员进行体检。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产生的缺额,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心理测查
  1.体检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心理测查,如果产生相关心理测查费用,由参加心理测查人员自行承担。
  2.心理测查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参加心理测查,有发现作弊及不服从安排等违规行为,成绩无效,取消资格。
  3.心理测查采用合格评定制,心理测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对象:心理测查合格人员。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结果:面试成绩60分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加分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果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取体能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政审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政审主要了解掌握报名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名人员需提供《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
  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政审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并上交三份复印件。考察政审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按照人事招考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并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与石河子市智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与石河子市智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根据派遣协议由石河子市智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派遣至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其人事管理、社保缴纳、工资发放等均由石河子市智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并承办。
  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待遇以主管部门实际拨付金额为准,预计每人每月为7200元(包括工资、用工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免费提供被装、住宿。培训期和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试用期满后并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的被聘用人员补发前4个月全额工资。
  今后补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务职级序列内消防员时,优先从本次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员中选拔。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简章》:2019年9月26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26日10:30—10月16日19:00(均为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石河子市开发区商务中心大楼12楼石河子市智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电话:0993-2602861、0993-2602851
  (二)体能测试、体检、心理测查、面试、公示拟聘用人员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招聘要求报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后果、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要诚信报名,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4.《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合同制消防员简章》由石河子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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