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布尔津县招募高校生“三支一扶”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员公告(11名)

2019-12-09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2019新疆布尔津县招募高校生“三支一扶”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员公告(11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12月15日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布尔津县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招募简章
 
  为进一步建强布尔津县基层人才力量,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面向社会补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6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5人。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就高、就近,适当照顾贫困生和零就业家庭”并举的原则。
 
  二、招募岗位及数量
 
  1.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人员6名,服务时间2020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
 
  2.招募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5名,服务时间2020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布尔津县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招募职位表》。
 
  3.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
 
  三、招募对象
 
  计划招募对象为布尔津县生源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至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重点招募基层服务单位急需、紧缺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回生源地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四、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新疆工作总目标;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曾参加过“三支一扶”、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及参加考试招募后辞职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五、招募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募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12月15日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人事人才服务大厅)
 
  4.报名联系电话:0906--652838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16日--17日由县人社局负责。
 
  (三)面试
 
  1.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18日,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人事人才服务大厅)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2月19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于2019年12月20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http://www.brj.gov.cn/)、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四)体检、政审(2019年12月24日--25日)
 
  1.体检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填写《政审表》。因政审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按成绩排名从该职位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公示。
 
  4.体检时间拟定于:2019年12月24日。
 
  (五)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由县人社局组织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予以聘用。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2020年1月2日前: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新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服务单位落实好大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相关事宜;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与聘用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共同签订三方劳动合同。用工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录用合同;实施日常加年底考核工作机制,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重大工作问题,解除用工合同。
 
  2.拟聘用人员逾期3天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布尔津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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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布尔津县统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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